只要有一点违逆,对方就会生气地说:你不听主人的话了吗?
我们永远不会想到,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在面对这些时,会发生什么?
我们也很难想象,在网络环境愈发改善的当下,这些词会和“00后社交平台”产生任何的联系。
最令人意外的是,这些消息,都有很多人点赞,甚至还会有人主动在下边回复。
也就是说,他们很受欢迎。
这一场景,和“小花仙”莫名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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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听说过“PUA”,听说过“杀猪盘”,但那些都是针对特定的成年人群。而这群藏在网络里的黑手,针对的是十几岁的女孩子。
他们明白未成年少女们的梗,知道未成年少女们喜欢什么,也懂得怎样一步步的降低她们的防备,成功诱骗。
2019年8月,有网友发现咸鱼上售卖的洛丽塔裙子,一毛一件。
洛丽塔是少女们很喜欢的一种服装风格。在日本,他们将洛丽塔视为可爱少女的代名词,甚至把14岁以下的少女,统称为“洛丽塔代”。
但是一件洛丽塔的裙子少则数百元,动辄数千元。即使是二手闲置,也不可能卖到这么低的价格。
但当你仔细去看商品详情,“一炮一件”。他们在用洛丽塔裙子当“诱饵”,诱骗未成年少女。
即便是没有这么“露骨”的字眼,当其提出“面交”时,小女孩倘若没有一定的防范意识,仍会被其骗至家中,实施侵犯。
电影《熔炉》里的一个镜头,是很多人心里挥之不去的阴影。小女孩躲在了厕所里,校长的头突然从隔板探出。无论你躲到哪里,我总能轻易的找到你。
这个电影里的情节,就在我们的生活中真实上演。
他们就像是一群“狩猎者”——潜伏在各个游戏中,潜伏在社交平台里,眼睛盯着“猎物”,在她们放松警惕时,一击必中。
各种APP,各种游戏,只是这些“狩猎者”的平台而已。网友举报了哪一个,他们换其他的就好。
2018年12月17日,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洞井派出所接到报案,一个12岁的小姑娘被网友性侵。
警方经过长达20多天的艰难取证,终于还原了整个事件。
犯罪嫌疑人白某,在一游戏中认识受害人后,经常与受害人进行聊天,两人成为网友。在聊天过程中,白某多次表示要和受害人谈“男女朋友”,并表示自己一定会“照顾她”、“疼她”、“爱她”。
2018年7月底,白某来到长沙,约受害人见面,并多次实施性侵。
更恐怖的是,这种对未成年的侵害,还可能会一带一。
2013年,昆明一网友张丽回到家后,看到自己12岁的侄女一丝不挂地蹲坐在电脑前。更让她震惊的是,摄像头居然还开着,对面是一个中年男子。
张丽问过侄女之后才知道,侄女在玩一款网络游戏,是对方要求她开视频裸聊。
气不过的张丽,当即就报了警。
警方在调查后发现,张丽侄女在玩游戏过程中,认识了一个网友,这个网友用充游戏币来诱骗张丽的侄女裸聊。
张丽的侄女觉得这没什么损失,就答应了。在第一次收到游戏币后,她还把这个人介绍给自己战队里的朋友。
到最后,张丽侄女班上20多个人,都参与了视频裸聊。他们仅仅是为了游戏币。
事实上,利用游戏币充值诱骗未成年人,已经成为这些“狩猎者”的惯用伎俩。
女童保护发起人孙雪梅在接受采访时就曾提到,她们遇到过多起,通过游戏币充值,在线上实施让孩子脱光衣服拍照、拍视频的行为。
甚至有的受害者,最终变成了皮条客。
这样的案例不计其数,小花仙7年,如今又两年过去了。时光匆匆流过,似乎没有在这件事上留下一点痕迹。
唯一变化的,是被侵害的人数越来越多。3
除了身体上的伤害,更让人心疼的,是之后带来的二次伤害。
这些不雅照片、偷拍视频,会流向哪里呢?
2017年7月,聊城市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他建立了一个叫做“萌妹子”的论坛,贩卖、传播儿童色情视频。
2017年8月17日,郑州公安局将论坛“西边的风”管理者抓获,该网站宣传恋童癖,并有多部儿童色情视频。
2017年8月25日,有网友曝出一个叫做“萝莉资源”的网站,大肆贩卖各种未成年人的视频和照片。
2018年8月,安徽六安市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齐某。他创办的“正太社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和图片。共有视频2000多部,图片8000多张。
而这些网站的中最大特点,就是付费会员极多。
“萝莉资源“网站有140万注册用户,其中20多万,都是付费会员。他们通过充值会员下载视频,再转手将这些视频卖给其他人。
在QQ群和贴吧里,只要你搜索“小萝莉”、“低年级女生”等字眼,就可以搜到一大堆相关数据。
它的最终售价,可能仅仅只有29元。而这部分人,会把这些视频免费分享给其他人。
它们的最终传播量,可能是网站数据的成百上千倍。
这些视频能在网络上肆意传播的根本原因,是我们的法律,对这些恶人的惩罚实在是太轻了。
在法国,向未成年人展示一些少儿不宜的物品时,可以判处5年监禁。如果这一行为发生在网络,那可加刑至7年监禁;录制、传播未成年人色情图片或视频者,分别可判3年监禁和5年监禁。
在英国,如果没有合法理由,只要下载儿童色情,不管你传播与否,等待你的就是最高10年的监禁。
在美国的佐治亚州,性罪犯不得在学校、公园、泳池等地方300米的范围内工作或者生活,违者立即逮捕。
2011年7月,韩国通过了对儿童性犯罪者实行化学阉割的法案。
但在我国,相关法律仍待完善。
目前司法实践中,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虽未直接与被害儿童进行身体接触,但通过网络以诱骗、强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儿童拍摄、传送暴露身体的照片、视频供其观看,构成猥亵儿童罪。
量刑方面,依据刑法第237条之规定,猥亵儿童罪具有两个量刑幅度,其中,仅具有猥亵儿童行为的,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对于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或者其他具有恶劣情节的猥亵儿童行为,在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但如果猥亵儿童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例如强行亲吻被害人脸部,不足以构成犯罪的,法律规定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其次是性别。对儿童的性侵犯罪,我国法律上男女有别。奸淫未成年男性的,归入“猥亵儿童罪”,不适用于强奸罪。
这也就意味着,施害人的最高刑期不会超过五年。
犯罪成本低,导致视频和图片被肆无忌惮的传播,引诱更多的人“猎奇犯罪”,这就是性侵儿童事件愈发频繁的原因。
尾 声
在电影《素媛》中有一幕,被性侵的素媛躺在病床上,她问了一句:“我做错什么了吗?”
有同样疑问的不止素媛一个人。在知乎上,有一个问题叫做,“有哪些你准备藏一辈子的秘密?”。
不匿名的用户,说出来的都是特别好笑,特别囧的事情,比如掉入粪坑啊,不会二年级儿子的奥数题。
但匿名的,大部分都在讲述,自己童年时期,遭遇过性侵和猥亵。他们其中,有男生,有女生。
当你看到这些绝望、自责的文字时,很想穿过屏幕,去给他们一个拥抱,去告诉他们:
这不是你的错。
有研究表明,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比例是1:7。也就是说,你看到的一条性侵儿童的资讯,背后可能还有7个同样受到侵害的儿童。
我希望,我们不要再谈“性”色变。
希望这种历时10年编写试验的教材,能够送到我们的孩子手里。让他们知道,这不是他们的错。
但我更希望,我们的法律法规,能够对这些犯罪分子严惩。不要让这些恶魔的手,再伸向我们的孩子。
在我敲下这行字的时候,我看到了这样一条新闻。
我希望,这些特殊矫治管控措施,能够早日落到实处。震慑犯罪分子于无形之中。
即便胆大者犯罪一次,也让他终生无法再犯。
近10年过去了,我们已经等得够久了。
我们的孩子,还能再等下一个10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