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婚交友诈骗★★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通过网络征婚交友方式进行诈骗呈多发趋势。
一、案情示例:
1、朱女通过QQ在网上认识了一名男子并互相留了手机联系方式,该男子自称为上海某房地产公司老总“顾某”,之后“顾某”频繁通过电话与朱女联系,取得朱女的信任。一个月后,“顾某”称其准备将公司的一笔35万元慈善基金送给朱女,朱女同意后,“顾某”以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押金、公证费等费用为由让朱女汇款,朱女根据“顾某”要求先后一共14次通过ATM机从自己银行卡上向对方账户上转账127700元,后朱女发现被骗。(共被骗127700元)
2、王女通过手机QQ在网上认识了自称林毅的男子(港商投资人,离婚,在百姓网上有其信息)林毅称要找老婆,见面后可付35万辛苦费,旅游结束付120万酬金,后两人相约在无锡见面,见面后林以需公证费、汇差费、保证金等方式让王女通过银行汇款,骗走王女63500元。(损失63500元)
3、郑女在QQ上认识一个名为“朱富贵”的男子自称台湾富商,要给其50万台币与其见面。后对方称已入住无锡喜来登酒店,要见面需汇款24500元手续费,郑女相信后在建设银行自动柜员机上用现金汇款至对方提供的账户24500元,后对方又称要汇款30000元保证金,郑女又于当日下午在建设银行自动柜员机上用现金向对方同一账户汇款30000元人民币,后发现被骗。(损失54500元)
4、李男在《环球361》报纸上看到一个信息,叫杨女的女寡妇需找一名男子陪旅游,如果合意给80万元。李与其联系,对方称若同意先交定金300元,李在邮局的ATM机上向其提供的账号汇款后,杨称从淅江要来南京和李见面,因其母信佛要打平安符,向其借2999元,说马上其父亲将80万及借他的钱一起还给李,李在农行汇款2000元后,杨称刚才其父汇款水汇不过去,称银行要10000元红包,这10000元也要让李汇过去,李发觉不对报警。(损失2300元)
5、周男在法制报上有交友广告,与对方王小雪联系,经过了解,周男要求见面,但约好三次王都没有与其见面,王称要办同居证明,让周男交1500元后才能见面,周男在农行汇款1500元后,接到一个自称张律师的电话,让其再交1880元,周男感觉不对报警。(损失1500元)
6、胡女在报纸上看到一条征婚信息,与对方(金天顺)电话联系。金天顺来电说店面开业要胡女送花篮,胡女按对方提供的花店号码联系,花店要其先汇款,胡女到农业银行按对方提供的账户分两次共汇款13760元,后发现被骗。(损失13760元)
二、作案特点:
受害人均为单身或者夫妻感情不和,急于寻找感情寄托的人。诈骗分子利用QQ、短信、地摊小报、小广告等形式宣传,并留有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双方联系后,先进行聊天,聊一段时间后,一方一旦付出情感,对方即开始提相关条件,具体是通过银行卡方式骗钱;与受害人不见面,通过电话联系。受骗时间最长的6、7个月,最短的8、9天,表现为全天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