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搜索”是一类新兴的网络产品,对于在网络上树立和推广品牌的企业来说,这个“关键词”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已经出现了专门经营此类业务的互联网公司,并形成了初具规模的产业链条。同时,围绕“网络关键词”的注册、优化、交易、转让等方面发生的刑事诈骗案件数量也日益增多。
昨天(14日)上午,涉案人数最多的合同诈骗案件——石淑荣等62人涉“网络关键词”合同诈骗案在北京一中院宣判。51名被告人获刑,11人被定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6年6月14日上午,在北京一中院大法庭,审判长陶炜宣布继续开庭,62名被告人曾经是中网互赢公司的员工,38人是90后,22人是80后,年龄普遍较小,且绝大多数在其中都是从事销售工作。这起迄今为止被告人人数最多的合同诈骗案在今年4月持续庭审6天,涉案卷宗多达252册。
审判长: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13年到2014年6月,中网互赢公司总经理刘晓强(另案处理)指使62名被告人,以公司名义在签订、履行关键词网络服务合同的过程中,谎称公司是工信部下属单位,虚构有其他人抢注或有买家高价收购的事实,诱骗被害人259人在公司完善关键词网络资源,购买付费业务,以此骗取钱款共计8442万余元。
法院认为,62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各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涉案赃款已全部追回,被害人损失能够得到弥补等情况,分别判处石淑荣等5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到2年不等的刑期。另外,贺某等11人则被定罪免刑。
被告人小贾是被认定构成犯罪,免予刑事处罚的11个人中的一个,闭庭后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中网互赢公司电话直销员”是他大专毕业后来到北京,通过网络找到的第一份工作。
小贾称他在58同城找到这份工作,“他说,月薪10万不是梦之类的,有奖励和惩罚措施,每天完不成业绩得上台,说你为什么没完成任务,没好好打电话之类的,每天早上去还鼓励你,说‘你要象狼一样奔跑之类的。’”小贾说到。
中网互赢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陈冬丽,公司总经理是刘晓强,下设行政部、销售部、技术部和财务部。小贾入职公司后,接受的主要培训是话术单。
小贾描述,当时公司的话术是这么说的:“某某某你好,我是中网互赢公司网络科技公司的员工,我知道你手里有一款XX关键词,我想帮你在我们公司的网站上推广和转让,将您手中的关键词推广出去,希望咱们之间能坦诚一点,希望你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向我咨询……”就是跟客户取得信任。
小贾每天通过公司的QQ群来了解要给哪些客户打电话,打电话的每个人都是注册关键词的所有人,中网互赢公司又是如何获取这些信息的呢?
承办法官宋振宇告诉记者,被害人主要是中老年人,他们曾经在2012年和2013年左右,购买了一批关键词,实际上类似于被传销组织欺骗的行为,因为当时注册之后,后续也没有下文,也没有实际价值。后来,本案的被告单位总经理,通过置换或购买的方式,从原来的那些公司购买到这些被害人的身份信息,还有持有关键词的具体情况,这样他们打诈骗电话的时候就能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无误。
对于接到这样的电话还半信半疑的客户,接下来会接到所谓“买家”的电话。
小贾:“公司里商务部有扮演买家的人,说自己是哪个公司的投资人,要收购你手里的资源。增强他的欲望,让他觉得他这个东西值几千万。”
假买家谎称欲高价收购客户的关键词,如果客户同意,再谎称客户的关键词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于是,客户会找到小贾这样的直销人员,签合同,打款,完善关键词,比如注册微信公众平台、APP平台。
公诉人、北京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赵鹏提到,第一种情况就是被害人把所有的钱都花光了,他没有钱再去注册新的东西了,第二种情况是被害人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
此案中被骗最多的被害人,投入了700多万。有一部分被害人直到司法人员找到他们说明情况,仍然不相信自己被骗,希望有朝一日自己注册的关键词能以百亿价格出售。
北京一中院刑二庭庭长陶炜分析,近年来,围绕“网络关键词”的注册、优化、交易、转让等方面发生的刑事诈骗案件日益增多。
法官提示,要理性看待网络产品的价值,不听信“一夜暴富”等偏离实际的宣传,了解相关专业知识;注意对交易对象的资质审查,特别是实地审查;注意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此案中部分被告人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得以从轻、减轻处罚,被害人原谅的理由是“他们还年轻,也是被人利用做了错事。”小贾说,他没想到自己的第一份工作就触犯了刑律,底薪2200,7%业绩提成,入职两个月,拿了3500多元钱,被带到派出所时以为当天就能出来,但他清楚,用假名、说假话,就是在欺骗。
法官提示,如果找工作时发现单位的行为违法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不能怕惹麻烦、怕得罪人而与单位同流合污,如果知道单位有违法行为但仍在单位工作的,在法律上属于具有主观故意,单位的员工也将是犯罪的共犯。
来源:新闻纵横
记者:孙莹
本期编辑: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