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痛心”,一名教官在开展高中军训期间,利用一名16周岁女孩对其的仰慕之情,将女孩骗到宾馆实施了强奸,并拍下女孩的床照,威胁女孩同其继续保持这种关系,后被女孩闺蜜知晓后,怒而报警,迎接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小雅(化名)刚参加完中考,正满怀信心的准备迎接高中生活时,却因为一场军训结识了一名教官而改变了人生轨迹。
刚上高一的小雅,对所有的事物都比较新奇,尤其是学校组织的军训更是充满期待,教官刘某被安排到小雅班级负责为期20天的军训。
刘某训练起来认真负责,动作要求非常严格,对男生更是如此,对待女生则显得颇为照顾,加上刘某本身高大威猛,再配上其英姿飒爽的气质,赢得了班级不少女生的好感。
小雅也是众多爱慕者之一,但这种感情非常微妙,虽然意识到了男女之间情愫,但大多处于幻想公主王子的美丽故事之中,由于心智不成熟,非常朦胧。
刘某见小雅年方二八,长得清纯可爱,如出水芙蓉一般,心里渐渐萌生了其他的想法。其有意无意之间格外的关照小雅,并且训练之外就找小雅一起散步聊天。
两人走在校园的跑道上,如同情侣一般,总能引发其他女生的羡慕嫉妒之情,小雅也沉浸在这段美好之中。
刘某晚间只要有时间,就给小雅发一些搞笑的视频,和一些小笑话之类,逗得小雅非常开心。突然有一线不知道刘某怎么想的,居然发给小雅一段岛国片,随后过了好久,小雅才回了一个问号,刘某赶忙道歉说是室友恶搞的,想撤回撤不了了,让小雅把视频删除。
小雅信以为真,便将该视频删了,但自此心中总有一些说不出的别扭和隔阂,她开始认真思考两人之间的关系。
然而时间匆匆,短暂的军训很快就进入了尾声,小雅考虑到自己年纪尚幼,还要好好学习,完成高中课程再考个好大学,再者早恋也不可能被父母和学校所接受的,便决定彻底结束这段感情。
小雅将决定告诉刘某后,没想到刘某非常淡定,表示那就一起出去吃个散伙饭吧,怎么也得有始有终啊。
于是,小雅答应了刘某的要求,案发当晚,和刘某一起在大排档吃了烧烤,期间刘某喝了5瓶啤酒,小雅表示不会喝酒,在刘某的强烈要求下,只喝了一小杯。
二人吃完烧烤后,刘某表示喝多了,要求小雅将其送到他定好的宾馆,小雅本意不想过去,然而看到刘某喝的烂醉如泥,再引发什么危险和不测,便扶着刘某回了宾馆。
谁知到了房间后,刘某居然直接将房门反锁,原来他只是装醉,故意诱骗小雅出来的,虽然小雅拼命反抗,然后面对体型高大、训练有素的刘某,一切都是枉然。
最终,刘某将小雅强奸了,并且用手机将小雅的床照强制拍了下来,还表示,以后小雅乖乖听话则可,若是不听话,就将这些照片发到班级群里去。
回到学校的小雅,仿佛丢了魂一样,整日发呆,不自觉的就流泪,闺蜜小丽看出了异样,问小雅究竟是怎么了,面对无话不谈的小丽,小雅将上述事实全部说了出来。
小丽听后,当即选择了报警,并劝小雅,不能让恶人逍遥法外。最终,警察查明真相后,会同相关部门将刘某进行了逮捕。
1、本案中,刘某构成强奸罪无疑,并且由于小雅不满18周岁,尚未成年,对此从量刑角度而言,无疑会加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本案而言,刘某违背小雅意愿,使用暴力手段,使小雅反抗不能或不敢反抗,侵犯了小雅性的自主权,依法构成强奸罪,起刑点在3-10年。
2、刘某拍摄小雅床照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具体本案而言,刘某采用胁迫方法,强制用手机拍摄了小雅的不雅照片,属于《刑法》237规定的犯罪行为,并且与强奸罪应当并罚,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因二者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
3、刘某曾经通过手机将岛国片发送给小雅的行为,是否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呢?
答案是否定的。《刑法》第364条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移动通信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达40个以上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刘某显然没有盈利目的,且数量也达不到法条规定,因此不能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那么该行为是否无罪呢?
答案也是否定的,该行为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刘某将被处于行政处罚,但因刘某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该行政处罚被刑罚所吸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3-06-14 20:16:42 来源: 落叶~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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